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系统
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审方室 + 连锁门店 协同审方平台
依据:琼药监〔2026〕49号《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总部与门店使用同一系统、同一界面,仅按登录角色授权:门店仅见本店处方,总部见全部。
本系统严格执行“先审核后销售”:未经执业药师审核确认的处方,系统禁止该处方药销售;
毒性中药饮片、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复方制剂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不得采用远程审方形式审核。